斯诺登事件让世界震惊,原来美国一面理直气壮地指责中国,一面自己却在放肆地做黑客。但是,我们往往忽视了世界的另一个震惊:“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将的是实话!”在我们庆幸这个正义的青年揭穿美国丑陋真相之时,我们也应反思自己的话语权。
中国官方话语技巧有待提高
中国一直强调中国也是外国黑客入侵的受害者,但传播效果一直不太理想。可是,斯诺登让我们知道了令人生寒的“棱镜计划”,更知道了那些令人尊敬的全球企业竟也是“棱镜计划”的参与者,这让几乎一切活动都依赖互联网的人们不寒而栗。
在发达国家生活久了的人,都会发现他们的媒体运作一如其技术,非常先进。归结一句话,西方媒体的先进之处就在于既有操作民众舆论的能力,又能让民众感觉不到舆论被其操纵。他会让你觉得你有言论的自由,但又可以控制那些不符合他们利益的言论不被扩散。
相比之下,中国官方对舆论的影响就显得稍逊灵活。就拿此前美国指责中国黑客事例的舆论战来说,中国外宣对应且战且退,局面被动,就是因为应对舆论方式偏官腔,欠缺灵活,影响了传播效果。网络时代,信息渠道是多样的,没有人愿意轻信生硬的宣传。
而在美国,政府深知信誉的重要,尽可能不做那种容易被看出破绽的宣传,因为一次失信,将会给人们造成长时间的不信任,这样得不偿失。
企业也是一样。中国的企业家和媒体见面时也多是居高临下,我说你写,写的让我高兴是好稿子,写到我的疼处就是坏记者,用心不良。他们没有和媒体交朋友交心的习惯,把公共资产的媒体,看做自家的广告公司,认为给你钱不就行了吗。
这种把公众当做部下或受教育者的思维方式,正在起着反作用。说话方式不对,即使政府或企业说的都是实话,也无人相信。结果,美国的黑客事件,本来是美国贼喊抓贼,却大有市场。中国要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一定的话语权,必须先取信于民众,而取信于民众,除了诚信这一基本原则,还必须要有话语技巧。
夺回言语权需要改变思考方式
首先要坦诚,敢于承认缺点和过失。政府和企业不可能没有缺点和过失,没有勇气从正面承认的话,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很难得到民众的信任。什么人可信呢?是一个永远没有错误的人可信呢?还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可信呢?显然是后者。
可是,当一个组织变得臃肿庞大时,成员们往往考虑的不是做事的效果,而是保证自己不被追究责任。对有些事情,大家都知道不对,却都不出来说。这种循环非常影响宣传的可信性。
看看我们那些瘦肉精和毒奶粉曝光后的企业家们的对应吧,先不谈诚信与否,那种诡辩手法只能使他们越辩护越失信。他们的言语中更多的是出于主观的感情和愿望,很少有事实和证据,以及根据事实和证据的逻辑推理。不管是我们的政府还是企业家,就连我们的民众在谈到纠纷时,也很少人能有先整理事实经过,并从中寻找证据的习惯。
两年前,因理财纠纷案,我曾经在法庭上战胜渣打银行,后又通过媒体迫使其道歉并履约。和国际知名银行渣打银行相比,我个人势单力薄,颇有以卵击石的意味,但我没有去找政府官员施压,而是完全依靠单纯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就取得了法庭和各媒体的支持。同期类似案例却鲜有获胜者。这说明中国不是没有正义,只是因为我国民众习惯了几千年的官本位,苦主们宁愿聚众上访,也不愿意做缜密的事实分析和证据搜集,更不愿做复杂的逻辑推理。
还有,话语权必须有速度。同样一个事情,先说出来的人有价值,晚一分钟说出来的人就会被误解为抄袭。同样是事实,被逼至墙角而遮遮掩掩说出来就显得虚假,被追问之前能主动坦陈的就是诚实。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奖励主动讲实话的风气的话,就没有人出来主动讲实话,这个社会的所有人的话语权都会被互相减分,这就是社会性不信的土壤。
日本媒体的生存法则
我的一个朋友,在日本媒体界非常有名,大家都觉得他什么都敢说,但是最近他却取消了一次讲演,那是日本警察不愿看到的讲演。我的朋友本来很强硬,当他接到电视台台长的电话时,他妥协了。台长告诉他说,如果你实在要去的话,你的所有节目都将被取消。他是一名独立评论员,若媒体都不用他,就是等于断了他的财源。我相信,如果他还不就范的话,马上就会又税务官来找他来喝茶的。
日本大媒体的编辑和记者,他们都受到日本政府特别政策的保护,其收入都远远高于一般大企业。记者和编辑本来就是奔着那些丰厚的经济条件和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而来的,不服从公司的言论方针,就等于辞职,没有人愿意去冒那个风险。
在民选的国家,媒体和政客的联络更是必然。我的议员朋友见了媒体老板就像见了太上皇似的,小跑着迎上去,弯腰鞠躬。有些政治家看不惯媒体的过于跋扈,要做出一些改革,但遭到媒体打压,几乎都被排挤出政界。日本的落后,也可以说是媒体改革的落后。
回到开头,我们应该感谢斯诺登,尽管他和中国没有关系,也不是为帮中国而说话,但他的良心让中国洗掉了不少冤枉。在美国控制世界舆论的时代里,中国的缺点会被放大十倍,而中国的诚实和努力可以被轻易忽略。
我不奢望这个世界非常公平,但希望这个世界上有公平在被人们发扬。斯诺登之所以来到香港,显然是他认为那里还可能“有一点公平”,我衷心希望香港同胞能帮他主持公道。既要保护他的自尊,保护他自由发言的权利,又要保证他不接受美国的恫吓。如果美国希望让他回国,那么香港必修要求美国保证他的言论自由,承认美国侵犯了国际法,承认这是政治事件,当然保证斯诺登不被起诉。这难道不是美国人的常用的技巧吗?